PLS立式?jīng)_擊破設備安全注意事項:
1. 不得改動、涂抹或拆除警示牌。
2. 應將可移動設備放置在堅固且平坦的地面上。確認全部支承和固定裝置已牢固就位。應按照制造商推薦的步驟,支承和固定設備。
3. 在轉移可移動設備前,應檢查制動和行駛指示燈工作是否正常。確認支承腿已升離地面足夠的高度,以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輸。檢查是否有任何松動部件,以
防在運輸過程中掉落。
4. 設備在運輸或起吊過程中,不允許任何人攀爬設備。
5. 在每次交接班前,應檢查設備的所有部件,以確認無損壞部件或可能的損壞跡象。啟動或操作設備前,應修理或更換已損壞的部件。只允許使用原產(chǎn)更換零
部件。
6. 啟動或操作設備前,應環(huán)繞工作區(qū)域和設備進行巡查,以確認工作區(qū)域內(nèi)和設備上、下部及其周圍無人員、動物、工具、零部件或其他異物。此外,應確認
所有防護與安全裝置均適當安裝就位并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(tài)。
7. 啟動設備前,工作區(qū)域內(nèi)的所有人員均應被告知即將啟動設備。可以使用警報器或閃爍燈等方式發(fā)出啟動警示。
8. 應按照制造商推薦的步驟啟動設備。在無具有豐富經(jīng)驗人員的監(jiān)督下,不得允許未達到相應技能的人員啟動或操作任何設備。
9. 必須有專人來控制設備。如果必須離開,應有合格人員接替。
10. 在啟動及設備運行過程中,應注意儀表上的不正常顯示、可視缺陷、異常氣味和聲響,因為這預示著可能存在潛在的危險。如果任何不安全因素顯示愈加嚴
重,應按照規(guī)定的停車步驟立即停止設備的運轉。
11. 在實施檢查、維護保養(yǎng)、潤滑或調(diào)整過程中,每逢需要操作某一設備時,應予以特別注意。只有在絕對必要的情況下,才可以實施這些工作。在正常情況
下,必須先停止設備運轉并將安全開關置于鎖定位置后,才可實施上述工作。
12. 按照制造商推薦的步驟,小心謹慎地實施所有檢查、維護保養(yǎng)、潤滑和調(diào)整。